2023-03-07 , 7882 , 104 , 240
美国股神沃伦巴菲特致股东公开信--1985年:大部分公司倒闭是因为现金周转不灵-4
在伯克夏(伯克希尔公司)我们已另加一项我们认为合理的损失准备,然而近年来它们却显得不太适当,而在此有必要让各位知道牵涉到这项损失准备提列错误的严重性,如此大家便可明了此提列过程是如何地不合理,从而判断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否存在某些系统性的偏差。
下表显示近年来我们跟各位报告的保险承销成绩,同时并提供一年之后以”若当时我们知道则我们认为我们现在认为应该是如何”的基础下的计算数字,而所谓地”我们认为我们现在认为应该是如何”系因为这其中还包含许多对以前发生的损失所作的估计调整,然而这些损失却还没有作最后的确定,只是因为一年的经过使得整个估计过程较为准确而已。
(Structured Settlement 与loss reserve assumption等保险业务不包括其中)
Underwriting Results Corrected Figures
as Reported After One Year
Year to You Experience
—- ——————– —————–
1980 $ 6,738,000 $ 14,887,000
1981 1,478,000 (1,118,000)
1982 (21,462,000) (25,066,000)
1983 (33,192,000) (50,974,000)
1984 (45,413,000) ?
为了让各为近一步了解上表,让我们以1984年的数字加以解释,当年的税前承保损失为四千五百万(这其中包括二千七百万为当年度所发生的损失,加上前一年度一千七百万估计的差异数)
由此你可以发现,我跟各位报告的数字与实际所发生的数字有很大的出入,而且这几年的差异数越来越不利,这特别让我觉得非常地懊恼,因为(1)我一向自认说话算话(2)我和我的保险事业经理人若早发现事情的严重性一定不会坐视不管(3)我们少估计了损失,等于是多付给国库本来不需付的税金(虽然早晚会修正回来,只是时间拉得越长,我们损失的利息就越多) 。
而由于我们将整个重心摆在意外险与再保险事业,比起其它产险业者我们在估计损失这上头隐含更多问题,(当你承保的一栋建筑物烧毁了,你可以很快地在损失成本上作反应,比起一家向你投保的雇主发现他一名退休的员工在几十年前因工作关系感染某种疾病)即便如此,我仍对于所犯的错误感到不好意思,在直接投保部份,我们大大低估了法院及陪审团不顾事实真相与过去判例对损害赔偿的认定,而要求我们这些所谓深口袋付钱的群起效应,我们也低估了一般大众对于受伤者应获得钜额补偿的传染效应。在再保险部份,既然我们自身已低估了应提列准备,向我们寻求再保的保险公司也犯了相同的错误,由于我们的损失系依据对方所提供的资料提存,所以他们犯的错也等于是我们犯的错一样。
最近我听到一则故事可以用来说明保险业目前所遇到的会计问题,有一位仁兄因公赴海外出差,有一天接到他姐姐来电表示父亲因意外身故,由于一时无法赶回国内参加丧礼,他便交待姐姐处理一切丧葬事宜并允诺负责所有费用,之后当他回国后不久便收到一张几百块美金的帐单,他马上就把它给付掉,不过隔一阵子他又收到一张15元的帐单,而他也付了,
可是没想到一个月过后他再度收到类似15元的帐单,他终于忍不住打电话给他姐姐问一问是怎么回事,只见他老姐在电话的另一头淡淡地表示:「噢! 没什么,忘了告诉你,那是因为爸爸身上穿的那套西装是用租的」如果这几年你是从事保险业-尤其是再保险事业的话,这段故事听下来可能会让你很心痛,尽管我们已尽可能让所有类似前述的西装租金列入在当期的财务报表上,但过去这几年的结果却令我们感到汗颜,也足以引起各位的怀疑,在往后的年报中我会持续跟诸位报告每年浮现的差异,不论是有利或是不利的。
当然在产险业间,不是所有准备提列不当的错误都是无心之过,随着承保绩效持续恶化,加上管理当局在损失准备提列乃至于财务报表表达上有很大的裁量权,所以人性黑暗的一面便彰显出来,有些公司若真正认真去评估其可能发生的损失成本的话,他们可能早已不适合再继续经营下去,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被迫往特别乐观的方向去看待那些还未支付的潜在赔偿款,有些则从事一些可以将损失暂时隐藏起来的交易行为。当然这些行为可以撑过一阵子,外部独立的会计师也很难有效地对这类行为加以规范制止,当一家保险公司的实际上的负债大于资产时,通常必须由公司本身宣告自己死亡,在这种强调自我诚信的制度下,尸体本身通常会一再给自己翻案复活的机会。
在大部份的公司,倒闭的原因是因为现今周转不灵,但保险公司的情况却不是如此,你挂掉时可能还脑满肠肥,因为保费是从保户一开始投保时便收到,但理赔款却是在损失发生之后许久才须支付,所以一家保险公司可能要在耗尽净值之后许久才会真正耗用完资金,而事实上这些所谓的活死人,通常更卯尽全力以任何价格承担任何风险来吸收保单,以始得现金持续流入,这种态度就好象一个亏空公款去赌博的职员,只能被迫继续污公司的钱再去赌,期望下一把能够幸运的捞回本钱以弥补以前的亏空,而即使不成功反正污一百万是死罪,污一千万也是死罪,只要在事情东窗事发之前,他们还是能够继续保有原来的职位与待遇。
别的产险公司所犯的错对伯克夏来说,不是只是听听而已,我们不但身受那些活死人削价竞争之痛,当他们真得倒闭时,我们也要跟着倒霉,因为许多州政府设立的偿债基金系依照保险业经营状况来征收,伯克夏最后可能被迫要来分担这些损失,且由于通常要很晚才会发现,事件会远比想象中严重,而原本体质较弱但不致倒闭的公司可能因而倒闭,最后如滚雪球一般,一发不可收拾,当然如果管理当局发现的早而及时加以防范,强制那些烂公司结束经营,当可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
UfqiLong
从1983年十月到1984年六月间,伯克夏的保险子公司持续买进大笔的华盛顿公用电力供应系统的一、二、三期债券(WPPSS 就是那家在1983年七月因无法履约偿还当初发行二十二亿美元债券用以兴建四、五期电厂计划(现已放弃)的公司,虽然这两种债券在义务人、承诺事项与抵押担保品上有极大不同,但四、五期问题的发生对于一、二、三期债券来说,已蒙上一层阴影,且有可能对后续发行债券产生重大问题,此外一、二、三期本身的一些问题也可能摧毁Bonneville所提供原先看起来颇具信用基础的保证。尽管有这些负面因素,但Charlie跟我评估以我们当出买进时所承担的风险与购买的价格(远低于现在的市价)来说,其预期报酬仍足以弥补所要承担的风险。
如你所知我们为保险子公司买进上市公司股票的标准与我们买下整家企业的标准并无二致,然而这种企业评价模式并未广为基金经理人所应用,甚至还遭到学术人士批评,尽管如此,对于那些追随者来说却颇为受用(对此有些学者会说,或许实际上真得可行,但理论上一定行不通,简单地说,若我们能以合理的价格买到代表一小部份优良企业的经济利益,且能累积一些这样的投资组合的话,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件不错的事。而我们甚至把这种评价模式衍伸到像WPPSS(华盛顿公用电力供应系统, Washington Public Power Supply System)这类的债券投资之上,
我们比较在WPPSS的一亿四千万期末投资成本与同样金额的股权投资,前者可产生二千三百万的税后盈余(透过支付利息费用)且都是现金,只有少数企业每年可赚得16.3%的税后资本报酬率,就算有其股票价格也高得吓人,以一般平均购并交易来说,一家无财务杠杆每年可赚得二千三百万的税后盈余(等于要税前要赚四千五百万)的公司,大约要价二亿五到三亿美元(有时还更高),当然对于那种我们了解且特别偏爱的公司,或许真的下得了手,但那还是等于我们购买WPPSS价钱的两倍。
然而在WPPSS这个Case,我们仍然认为存在有在一、二年内一文不值的些许潜在风险,同时可能也会有暂时付不出利息的风险存在,更重要的是我们所持有二亿美金面值(大约比我们持有成本高出48%)的债券。当然获利具有上限也是一大缺点,但各位必须了解,大部份的事业投资除非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事实上所谓的获利上限的空间极为有限,这是因为大部份的企业无法有效地提高其股东权益报酬率-即使是原先一般认定可自动提高报酬率的高通胀环境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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