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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围城-11:第九章-4
他到了孙家两次以后,就看出来柔嘉从前口口声声 “爸爸妈妈”,而孙先生孙太太对女儿的事淡漠得等于放任。孙先生是个恶意义的所谓好人——无用之人,在报馆当会计主任,毫无势力。孙太太老来得子,孙家是三代单传,把儿子的抚养作为宗教,打扮得他头光衣挺,像个高等美容院里的理发匠或者外国菜馆里的侍者。
他们供给女儿大学毕业,已经尽了责任,没心思再料理她的事。假如女婿阔得很,也许他们对柔嘉的兴趣会增加些。跟柔嘉亲密的是她的姑母,美国留学生,一位叫人家小孩子“你的Baby”,人家太太“你的Mrs”那种女留学生。
这种姑母,柔嘉当然叫她Auntie。 她年轻时出过风头,到现在不能忘记,对后起的女学生批判甚为严厉。柔嘉最喜欢听她的回忆,所以独蒙怜爱。孙先生夫妇很怕这位姑太太,家里的事大半要请她过问。她丈夫陆先生,一脸不可饶恕的得意之色,好谈论时事。因为他两耳微聋,人家没气力跟他辩,他心里只听到自己说话的声音,愈加不可理喻。
夫妇俩同在一家大纱厂里任要职,先生是总工程师,太太是人事科科长。所以柔嘉也在人事科里找到位置。姑太太认为侄女儿配错了人,对鸿渐的能力和资格坦白地瞧不起。
鸿渐也每见她一次面,自卑心理就像战时物价又高涨一次。姑太太没有孩子,养一条小哈巴狗,取名Bobby,视为性命。那条狗见了鸿渐就咬;它女主人常说的话:“狗最灵,能够辨别好坏。”
更使他听了生气。无奈狗以主贵,正如夫以妻贵,他不敢打它。柔嘉要姑母喜欢自己的丈夫,常教鸿渐替陆太太牵狗出去撒尿拉屎,这并不能改善鸿渐对狗的感情。
鸿渐曾经恶意地对柔嘉说: “你姑母爱狗胜于爱你。”
柔嘉道: “别胡闹”——又加上一句毫无意义的话——“她就是这个脾气。”
鸿渐道: “她这样喜欢跟狗做伴侣,表示她不配跟人在一起。”
柔嘉瞪眼道: “我看狗有时比人都好,至少Bobby比你好,它倒很有情义的,不乱咬人。碰见你这种人,是该咬。”
鸿渐道: “你将来准像你姑母,也会养条狗。唉,像我这个倒霉人,倒应该养条狗。亲戚瞧不起,朋友没有,太太——呃——太太容易生气不理人,有条狗对我摇摇尾巴,总算世界上还有件东西比我都低,要讨我的好。
你那位姑母在厂里有男女职工趋奉她,在家里傍人不用说,就是侄女儿对她多少千依百顺,她应当满意了,还要养条走狗对她摇头摆尾!可见一个人受马屁的容量,是没有底的。”
柔嘉管制住自己的声音道: “请你少说一句,好不好?不能有三天安静的!刚要好了不多几天,又来无事寻事了。”
鸿渐扯淡笑道: “好凶!好凶!”
鸿渐为哈巴狗而发的感慨,一半是真的。正像他去年懊悔到内地,他现在懊悔听了柔嘉的话回上海。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双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
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这一年的上海跟去年大不相同了。欧洲的局势急转直下,日本人因此在两大租界里一天天的放肆。后来跟中国 “并肩作战”的英美两国,那时候只想保守中立;中既然不中,立也根本立不住,结果这“中立”变成只求在中国有个立足之地,此外全盘让日本人去蹂躏。
约翰牛(John Bull)一味吹牛,“山姆大叔”(Uncle Sam)原来只是冰山(Uncle Sham);至于马克斯妙喻所谓“善鸣的法兰西雄鸡“(Gallic cock)呢,它确有雄鸡的本能——迎着东方引吭长啼,只可惜把太阳旗误认为真的太阳。美国一船船的废铁运到日本,英国在考虑封锁中国的军火。
物价像得道成仙,平地飞升。 公用事业的工人一再罢工,电车和汽车只恨不能像戏院子和旅馆挂牌客满。铜元镍币全搜刮完了,否则挤车的困难可以避免。
生存竞争渐渐脱去文饰和面具,露出原始的狠毒。廉耻并不廉,许多人维持它不起。发国难财和破国难产的人同时增加,各不相犯;
因为穷人只在大街闹市行乞,不会到财主的幽静住宅区去,只会跟着步行的人要钱,财主坐的流线型汽车是赶不上的。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癣。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得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鼓吹“中日和平“的报纸每天发表新参加的同志名单,而这些“和奸“往往同时在另外的报纸上声明“不问政治”。
鸿渐回家第五天,就上华美新闻社拜见总编辑,辛楣在香港早通信替他约定了。他不愿找丈人做引导,一个人到报馆所在的大楼。报馆在三层楼,电梯外面挂的牌子写明到四楼才停。
他虽然知道唐人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好诗,并没有乘电梯。他虽然不知道但丁沉痛的话:“求事到人家去,上下的楼梯特别硬”,而走完两层楼早已气馁心怯,希望楼梯多添几级,可以拖延时间。推进弹簧门,一排长柜台把馆内人跟馆外人隔开;
假使这柜台上装置铜栏,光景就跟银行,当铺,邮局无别。报馆分里外两大间,外间对门的写字桌畔,坐个年轻女人,翘起戴钻戒的无名指,在修染红指甲;有人推门进来,她头也不抬。在平时,鸿渐也许会诧异以办公室里的人,指头上不染墨水而指甲上染红油,可是匆遽中无心有此,隔了柜脱帽问讯。她抬起头来,满脸庄严不可侵犯之色,打量他一下,尖了红嘴唇向左一歪,又低头修指甲。鸿渐依照她嘴的指示,瞧见一个像火车站买票的小方洞,上写“传达”,忙上一看,里面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子在理信。
他唤起他注意道:“对不住,我要找总编辑王先生。”
那孩子只管理他的信,随口答道: “他没有来。”
他用最经济的口部肌肉运动说这四个字,恰够鸿渐听见而止,没多动一条神经,多用一丝声气。鸿渐发慌得腿都软了,说: “咦,他怎么没有来!不会罢?请你进去瞧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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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做了两年的传达,老于世故,明白来客分两类:低声下气请求 “对不住,请你如何如何”的小客人,粗声大气命令“小孩儿,这是我的片子,找某某”的大客人。今天这一位是属于前类的,自己这时候正忙,没工夫理他。鸿渐暗想,假使这事谋成了,准想方法开除这小鬼,再鼓勇气说:“王先生约我这时候来的。”
那孩子听了这句话,才开口问那个女人道: “蒋小姐,王先生来了没有?”
她不耐烦摇头道: “谁知道他!”
那孩子叹口气,懒洋洋站起来,问鸿渐要片子。鸿渐没有片子,只报了姓方。那孩子正要尽传达的责任,一个人走来,孩子顺便问道: “王先生来了没有?”
那人道: “好像没有来,今天没看见他,恐怕要到下午来了。”
孩子摊着两手,表示自己变不出王先生。鸿渐忽然望见丈人在远远靠窗的桌上办公,像异乡落难遇见故知。立刻由丈人陪了进去,见到王先生,谈得很投机。
王先生因为他第一次来,坚持要送他出柜台。 那女人不修指甲了,忙着运用中文打字机呢,依然翘着带钻戒的无名指。王先生教鸿渐上四层楼乘电梯下去,明天来办公也乘电梯到四层楼再下来,这样省走一层楼梯。
鸿渐学了乖,甚为高兴,觉得已经是报馆老内行了。当夜写信给辛楣,感谢他介绍之恩,附笔开顽笑说,据自己今天在传达处的经验,恐怕本报其他报道和消息不会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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