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7 , 3486 , 101 , 198
从受害者变成加害者
根据张蕾描述, “小红楼”的一楼为保安和财务室,四楼以上为核心员工和女性的宿舍,不少女性的父母也在此居住工作;楼内电梯和不同房间都安装有刷卡门禁,外人如要进入,还需保安通过对讲机联系赵富强。多名在此处工作过的信源表示,楼内暗藏了诸多监控摄像头。
“很多人不知道,住进去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悲剧要开始。”
2017年,李文因父亲生意失败而自美回国工作,住进了许昌路办公室楼上的员工宿舍。她向财新记者回忆,赵富强以有人脉能帮助疏通其父的官司为由接近她,然后发生性关系并拍摄照片、视频。这些照片和视频既是赵富强的癖好,也是他控制女性的手段,如女性有想离开的迹象,他以此要挟,称要将照片和视频发给她的老家人或到处张贴。
李文回忆,赵富强惯用 “低劣”的精神控制法,从工作能力、穿着、长相等方面言辞抨击,如称“垃圾、狗屎,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当你被完全摧毁时,他再以圣母的形象出现,说我来拯救你,离了我你就不行,只有我可以帮你。”
2017年下半年起,赵富强公司招聘了多名女助理。判决书显示,杨凯同年10月任赵富强助理并负责招聘,他曾在 “BOSS直聘”上以上海汇吃汇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包括总裁助理在内多个职位的招聘信息,赵富强负责复试。在案材料显示,女助理入职后,赵富强再次如法炮制、嘘寒问暖,杨凯和其他多名助理则负责做思想工作,称与老板发生性关系“好处很多”,给房给车、还给父母安排工作等。
赵富强还试图通过经济手段控制女性。判决书记录了多名女性签署高额借款合同,以及约定有 “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违约金为30万元”的劳动合同。李文表示,借款合同金额通常由赵富强指定,平时工资也常打欠条,以便需要时以威胁控告的方式进行控制。
财新记者未能证实赵富强是否实际控告过。 上述手段之外,多位女性曾遭到赵富强殴打,或隐私部位被刺以“赵富强专用”等字样,或遭取卵代孕。一位前员工描述,“做不到他心里去或不想做,赵富强非打即骂”。
待实现控制之后,赵富强会提出让女助理 “搞定领导”。多名曾参加应酬陪酒的女性员工作证时称,赵富强经常劝说,女助理要利用自己年轻貌美的优势为公司谋取利益。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赵富强为长期控制女性,满足个人淫欲,以招聘总裁助理为诱饵,采取在聘用合同中预设陷阱、不断灌输淫秽思想等手段玩弄女性;通过当众侮辱、肆意殴打、限制自由等手法残害女性;尤为恶劣的是,赵富强还采取暴力手段奸淫女性,并在其隐私部位纹身,给被害女性的生活和心理造成严重影响。
并不是所有应聘者都会留下。判决书记载了一位证人证言称,她入职后发现公司不正常,工资需签借款协议,她受到赵富强短信骚扰,还被要求住在许昌路宿舍,因而工作两个月即辞职。李文认为,仅有能够被洗脑的应聘者才会最终留用。
一些 “被洗脑”的受害者后来变成了加害者。与赵富强一同被判刑的,就有其身边的九名女性特定关系人及四名女性的亲属。判决书显示,其中四名女性自美发店时期就跟随赵富强,另五名则在2008年之后加入,她们大多为“80后”和“90后”,多在20岁左右开始与赵富强有接触并发生性关系。
这九个人中,有宗某、雷某、林某等三人与赵富强先后结婚再离婚,至少六人与赵富强育有子女,她们中的大多数连同直系亲属均曾长时间在许昌路五楼和六楼居住。
“大家都像被植入了芯片一样。”
李文向财新记者回忆,在自己遭到赵富强殴打时,有员工问谁能去救,赵富强的一个前妻林某曾说, “你让他打,我们都挨过打,凭什么就她不能打”;一名女性的哥哥则表示,自己的妹妹挨打时“我们都在旁边把门关上,就让他打”;在李文拒绝参加性陪侍时,另一名跟随赵富强20余年的前妻表示,“我们每个人都是愿意为公司献身付出的,不愿意那是你的事”。
财新记者了解到,1989年出生的林某与赵富强在网络直播间认识,两人结婚又离婚,其间林某受赵富强哄骗剪断了输卵管。林某也曾参与性贿赂陪侍,她供述说,起初被要求陪睡时,自己是不愿意的,但赵富强称,以前开发廊时,他的前妻为了他去做卖淫的生意,把赚的钱都给他,现在自己是他女朋友就要为他 “献身赚钱”。之后,林某更成为赵富强的帮凶,参与组织陪侍。
判决书显示,林某等协商确定卖淫价格、安排卖淫人员及场所;另有组织成员供述称,在安排出游时,林某很有主见,打前站时就把景点、吃住情况拍成照片发给赵富强。一审判决,林某因参加黑社会组织、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李文认为,部分女性因已为赵富强生育孩子,全家住进了许昌路宿舍,已经骑虎难下。此次案发后,亦有女性特定关系人的亲属因参与清场、收租等被法院认定为骨干成员或积极参与者,分别判处5年6个月至15年有期徒刑。
蒋某即是其中之一。2010年,蒋某通过招聘进入赵富强的誉升投资,先后任文员和办公室助理,随后与赵富强发生性关系并怀孕。蒋母丁梅无法接受1990年出生的孩子与年长17岁的赵富强在一起,曾提议流产。丁梅告诉财新记者,赵富强当时威胁如果打掉孩子,就去法院告她。
“我们农村人没见过,当时被吓蒙了,我女儿也说他这个人什么都做得出来。”
丁梅记得,赵富强曾携其前妻雷某来家拜访,并介绍雷某为自己的外甥媳妇,自己的孩子则是收养的孤儿。直至女儿蒋某与赵富强办没领结婚证的婚宴酒席时,丁梅才意识到赵富强身边已有多名女性。
丁梅称,自己在许昌路宿舍居住生活期间,多次听到赵富强指责女儿一点用都没有,女儿还时常挨打,某次挨打后在床上躺了两天,丁梅询问原因,蒋某称为了工作而不愿详述;蒋某还被迫写了金额为100万元的欠条,如果不按照赵富强要求做事,则被威胁收回经济来源。所谓经济来源,即一处商铺的租金差价,由蒋某自负盈亏;
赵富强给每位女性的母亲,即他口中的 “老妈”,每月3000元;蒋父也在公司内负责水电维修、改造等工程。
蒋某生下两个女儿后,丁梅原打算离开, “哪怕回家要饭、种田,都不待了”。赵富强知悉后将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转至丁梅名下,利诱之外还有威逼,称可以通过制造该公司诉讼,控告法定代表人。
“生了一个小孩,就一步步陷进去。”
丁梅记得女儿也曾说起,孩子身上流着赵富强的血,上学需要相关手续和证明,能走去哪里。
这场迟迟未能实现的出走,最终导致蒋某和其父双双获刑。判决书显示,蒋某系赵富强黑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者,在组织卖淫中,蒋某负责记录、统计卖淫人员及次数、计算卖淫提成,蒋某自己也承认曾参与性陪侍,获刑8年6个月;其父则被认定为骨干成员,参与过三次清场,负责断水断电、砌墙封门,其中一次将雁皇羽绒店内商品搬至许昌路办公楼,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
丁梅说,外孙女曾问她: “我爸爸把妈妈和外公都牵进去了,你恨我爸爸吗?”
赵富强的另一名前妻雷某家中,则面临着兄妹三人均遭刑事起诉。财新记者了解到,2000年左右,16岁、初中刚毕业的雷某经亲戚介绍到赵富强在上海的服装厂工作,可实际上却是在一间美发店上班。在此期间,赵富强与雷某发生性关系后,开始让雷某接客。雷某曾表示过,那时年纪小,刚来上海,无依无靠,为了生存跟着赵富强。
判决书显示,案发后,作为赵富强组织中财务部的负责人,雷某以夹带骗签等方式签订租赁合同,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16年徒刑;她的一个哥哥在纠纷组工作,参与处理多次清场,也作为骨干成员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另一个哥哥被另案处理。此外的特定关系人中,还有一名女性和她的父亲、一名女性和她的哥哥也在赵富强黑社会案中被同案处理。
诈骗国有资产
“小红楼”让赵富强得以将人脉转化为实际的利益。判决书记录了赵富强五起涉及国有资产的犯罪,骗取市政拆迁补偿款及租金等共计5400余万元,其中两笔造成杨浦商贸和杨浦城投分别损失超过2000万元。
2017年10月,赵富强看准了一笔数千万元的动迁补偿款。此前赵富强实际控制的誉升投资承租了周家嘴路3215号的部分楼面,该址由杨浦国资委下属的上海卫百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卫百辛集团”)持有。判决书显示,赵富强获知该址被列入征收范围后,与当时已转任卫百辛集团董事长的梁超、卫百辛副总经理李斌及王爱庆等共谋,利用卫百辛集团的名义骗取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款。
这期间赵富强开始频繁约请梁超。梁超供述称,赵富强、李斌多次向其打招呼,提到给誉升投资的补偿款,希望按照顶格标准计算。判决书也记载,2018年至2019年间,赵富强多次组织出游、安排人员性贿赂李斌,李斌转任卫百辛副总后分管周家嘴路3215号的动迁工作。
李斌供述,在一次出游中,赵富强表示已与梁超打过招呼,希望多关照。
为获取该址动迁补偿款,赵富强安排人员制作《装修预算决算书》。该人员供述,一开始装修价格做到1000多万元,赵富强不满意,最后应其要求将价格做到3000多万元,并加盖了某工程公司图章。判决书记载的另一名证人证言显示,该橡皮公章系伪造。
之后,评估人员受上海市杨浦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委托对该址进行评估。一名评估人员作证表示,王爱庆告知其誉升投资刚装修好,自己遂按照誉升投资提供的预决算书上的定价出具评估价格,并未核实是否与实际装修一致,最终确定房屋评估价约1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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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百辛集团一份《会议记录》显示,有集团监事曾提出,应按照违约条款补偿租户,不应享受征收补偿;同时誉升投资装修前并未报备,装修损失应一并承担。这名监事在作证时指出,誉升投资未履行对该址进行整改并恢复原状等要求,对群租房部分不能获得补偿款。
判决书显示,此前2015年,因誉升投资转租后存在群租、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情况,杨浦区公安消防支队、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分别发文责令整改,卫百辛集团亦曾发文给誉升投资要求恢复原状,并在装修前报备。前述《会议记录》显示,梁超提出让誉升投资提供一份评估公司出具的赔偿依据。
法院认定,梁超、李斌、王爱庆在土地征收部门委托评估过程中,帮助隐瞒誉升投资的房屋装修、经营业态系违规且均未整改的情况,并由赵富强指使他人伪造、提供《装修预算决算书》,致使土地征收部门于2019年1月31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错误计算了应给付卫百辛集团的装修补偿、设备搬迁、设备重置等费用,造成国有财产巨额损失。同年5月24日,杨浦一征所按前述协议向卫百辛集团支付5000万元征收补偿款,其中包含预定应支付誉升投资的补偿款2476万余元。
杨浦商贸之外,赵富强还从杨浦城投处骗取高额租金。判决书显示,2015年7月20日,杨浦城投向法院起诉,要求上海源丰文教用品有限公司(下称 “源丰文教”)偿付欠缴的国顺东路200—244号房屋租金。杨浦法院一审裁定源丰文教败诉,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于2015年7月21日解除,源丰文教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该址房屋返还,并支付拖欠租金。
2016年9月7日,上述判决文书送到源丰文教。
杨浦城投原总经理杨仁杰作证时表示,其于2014年底认识赵富强,翌年7月,杨浦城投起诉源丰文教并在该址张贴告示,要求租户直接将租金交予杨浦城投,但租户和源丰文教对此均有异议;杨仁杰找赵富强商量由赵接手源丰文教补交租金。按照杨仁杰的设想,杨浦城投不终止协议,由赵富强接手源丰文教后支付判决所生效的赔偿。
赵富强案判决书显示,2015年8月,赵富强明知涉诉房屋情况,仍通过受让源丰文教全部股权的方式实际控制该公司及上址房屋,同时两次安排杨仁杰接受性陪侍。
但杨仁杰的设想在杨浦城投内部未获同意,公司还是主张解除合同,杨仁杰参加庭审的要求,也被杨浦城投原董事长拒绝。眼看打算落空,赵富强组织员工于2015年11月到杨浦城投滋事。
判决书记载,赵富强以源丰文教名义,将上述房屋转租给其实际控制的潇戈物业、易样物业等公司及组织成员个人,并以前述公司及个人名义向该址租户收取租金、保证金,自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造成杨浦城投损失2200余万元;其间赵富强组织曾以言语威胁、断水断电、打砸设备等手段催讨租金,造成承租饭店的两名员工轻微伤。
官方通报显示,2017年10月,杨浦区有关专题会议上提及,以赵富强为首的相关公司和个人在杨浦区法院依法执行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存在故意利用案外的潇戈物业等单位或者个人名义,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非法收取并转移巨额房屋租金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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