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11-09 02:20 .. 一些试用期劳动者的权益面临不稳定因素。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于试用期产生的纠纷并不是新问题,其中,不少矛盾的产生原因是一些用人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不清楚、不了解。
比如,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但一些用人单位对于兼职小时工依然有试用期要求等。
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普法工作的推进,如今多数用人单位知法懂法,了解法律法规中的试用期规定。
但似乎一些人也因此有了处心积虑钻空子的行为,如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调岗后与劳动者重新计算试用期等。
用人单位明知自身某些行为涉嫌违法,为何屡教不改或铤而走险?无非是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即便知道用人单位违法,也还是选择“忍忍吧,保住饭碗要紧”。
同时,还存在劳动者维权渠道不通畅、成本高、程序衔接不给力等因素。
此外,有关法律的惩戒力度不足以令违法用工企业产生痛感。
如今,试用期纠纷正在衍生出新麻烦。
在此背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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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积极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龚勇超说.
未签劳动合同、提前实习阶段是权利保护的空窗期吗?龚勇超法官表示,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毕业后入职的三方协议后,应届毕业生提前进入单位实习,应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实习之日起算,相应的劳动权益基准保护也应覆盖实习期间.
此外,职场新人也要重视试用期劳动权益的保护,试用期不意味着赋予用人单位随意解除的权利.
“初入职场时,很多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严格限制了试用期的期限和次数、明确了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严格限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解除权等.
职场新人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在试用期期间的合法劳动权益.”
龚勇超说.
龚勇超法官也提醒各位即将进入职场的毕业生,工作前一定要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一旦双方发生.. 05-16 20:30 ↓ 20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七)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须达到西南民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职称科研业绩申报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报名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 04-23 03:20 ↓ 15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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