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09 19:30 .. 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外发布“七日无理由退货”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在通报的韩某与某文化创意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认定某文化创意公司明确告知韩某购买的“福袋”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换”,拆福袋前明确提示“是否确认拆袋”,在韩某通过拆“福袋”知晓商品系列款式的情况下,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换”规则,故驳回韩某退款的诉求。
案例显示,韩某在网店购买盲盒福袋商品50余件,花费2万余元。
后原告反悔,在未收到货的情况下,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遭拒,原告诉至法院。
被告北京某公司认为,原告购买的商品为福袋类商品,涉案店铺在商品详情介绍、下单、购买等过程中均设置了显著的提示“完成拆福袋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
根据活动规则,原告已完成线上拆袋,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商品订单详情页面明确写明“商品为特殊类商品,完成拆福袋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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