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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王万明交代,之前西安附近的51起强奸案均是他所为,他至少杀死了20人。
为什么王万明会如此疯狂作案?并不难理解。这个混蛋本来就是一个负案在逃的色魔。
王万明从小就是个心理变态的淫棍。早在1981年1月,刚刚24岁的王万明就因强奸妇女,被辽宁当地法院判处5年徒刑。
服刑期间,因他表现不错,被托管回家劳动。在托管期间,狗改不了吃屎的王万明再次强奸妇女。此刻正好是1983年严打,新帐旧账一次算,对他重判加刑19年徒刑。
服刑3年后,王万明被查出有传染性的肺结核。监狱方面将他转到沈阳铁岭劳改医院关押。医院的戒备,没有监狱那么强。1986年,王万明用一根钢锯锯断铁窗的栏杆逃走。
医院方面立即对全国发布通缉令,王万明成为重大案犯。
逃亡几年后,1990年王万明逃到西安阎良区他的大哥王万生家里。王万生明知道王万明是通缉犯,仍然收留他,让他照看自家的果园。
次年,经过大哥介绍,王万明做了上门女婿,和雁塔区鱼化雷家寨村寡妇孙某同居生子。随后长达7年,两人生活在一起,直到被捕。
王万明交代,他有一种极为变态的性欲。在和孙某同居的第二年,也就是1992年6月2日,他就不满于普通的夫妻间性生活。在离家鱼化雷家寨村不远的地方,王万明遇到了路过的18岁少女王英英。
王万明见附近没人,将王英英从自行车上拖下掐晕强奸。事后,因为是在家门口作案,王万明惧怕王英英认出她,将她活活掐死。
这是王万明第一次杀人。
更令人发指的是,掐死王英英后,王万明用玉米塞入遗体的阴道内。
杀了王英英以后,王万明曾非常紧张。案发现场距离他的家不远,他又是一个负案在逃的逃犯。
如果警察排查到他家,他就很危险。连续几个月,王万明身上时刻带着钱,随时准备丢弃老婆出逃。
半年过去了,警方并没有怀疑他。觉得危险不大的王万明,几个月后又做了一个案子,奸杀一个人。
在随后几年内,王万明胆子越来越大。他陆续作案,10多起,杀死9人。到了1997年,随着家庭关系的恶化加上生活艰难,同时觉得警方根本抓不住他,王万明开始爆发式作案。
在1997年到1998年短短1年内,他连续作案30多起,杀死11人之多,几乎每个月都杀人,直到被捕。
人证物证俱在,警方仍然进行了DNA检测,确认了王万明是这一系列串案的真凶。
法院确认王万明犯有52起强奸案,杀死20人,罪大恶极(萨沙补充:无需审判,就地枪决),判处死刑。王万明的大哥王万生等人犯有包庇罪,也被判处数年有期徒刑。
这个案件,可谓全国少有的特大连环奸杀案。案子虽告破,仍然有20名女青年无辜送命。
案件有很多让人深思的地方。
萨沙(作者)就就借用警方内部检讨的材料来说吧。
王万明是一个全国通缉的逃犯,却能够在西安附近农村从容躲藏长达8年之久。
如果王万明只是不断变换住所的流窜,还可以理解。
实际上,王万明不但在同一个住所长期生活,甚至还娶妻生子、承包土地。
在这么多年,根本没有人问问他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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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孙寡妇同居后,孙家一再要求正式结婚,但王万明百般推脱。当时孙家已经怀疑王万明身上有什么案子,只是贪图他能当上门女婿干活(当地男人很少愿意做上门女婿),并没有去查清他的身份。
承包村中土地时,村干部连王万明的身份证都不看。
更有甚者,在王万明儿子出生后,他曾经去派出所为儿子上户口,民警一样没有查证他的真实身份。
萨沙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倒是西安的一个朋友并不吃惊:这有啥?我们那里就这样,随便给点钱打点打点,什么都能解决。
至于案件本身,也有很多问题。王万明第一次奸杀案就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如果作为重大案件认真排查,还是有机会抓住他的,事实是没有。
甚至,在公安部立为督办案件,全市大排查期间,有些民警仍然不太认真。
专案组组织高达1.5万警力排查。由于个别民警工作疏忽,竟然将王万明漏过去了。
至于追赃更是荒唐。在王万明被捕之前,他的老婆就骑着受害者的三轮车,还挂着原来的车牌。甚至王万明被捕后,他的老婆仍然骑着这辆车做生意。
虽专案组侦查方向没错,迟早也能捉住王万明。
可按照这种效率,如果不是受害者史艺如自己发现歹徒并且带着人去抓,恐怕还会有无辜女性惨死吧。
另外,对于王万明这种人,萨沙个人觉得枪毙太便宜了,最好在西安钟鼓楼广场公开剥皮处决为妙。
皮也不要浪费了,萱草以后挂在城楼上示众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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