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2-19 18:50 .. A公司接到用户投诉称该电源无法启动汽车。
双方将样品送检,发现峰值电流不到600安培。
A公司认为质量不合格,与合同约定及产品标称峰值电流1000安培不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对于管辖法院,双方曾约定:A公司有权在买方所在地法院、货物销售地法院及卖方所在地法院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但B公司仅能在买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A公司遂依据“非对称管辖协议”,选择向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B公司返还货款27万余美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余姚法院受理后,宁波中院依法对该案进行提级管辖。
审理中,B公司提起反诉,要求A公司支付另两款已交付产品的欠付货款15万余美元等。
庭审中,针对该诉,B公司答辩称,B公司提供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峰值电流为1000安培,针对的是电池本身,而非整机;针对反诉,A公司答辩称,如有未解决之索赔,A公司可以用所有订单货款进行扣减或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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