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7-11 09:10 .. 因合作社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张某主张合作社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申请追加合作社的股东朱某等十七人为被执行人。
法院经审查后,裁定追加朱某等十七人为被执行人。
十七人中的洪某等十三人不服,遂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判决不得追加洪某等十三人为被执行人。
本案系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双方争议的焦点为:张某申请追加洪某等十三人为被执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某淡水鱼养殖专业合作社系以农村家庭承包为经营基础、以农产品的生产经营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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