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27 22:00 .. 成功调解一起涉彩礼返还案件。
女方当事人张某:“我出社会早,早早把我嫁了,父母两个背着我爷爷奶奶把彩礼收了,没办法就得嫁.”
张某告诉记者,当时她和男方只办了酒席,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随后由于感情基础不牢固,加上生育孩子后生活琐事多,两人经常出现争吵甚至互殴等情况,有时还会惊动双方父母和派出所,不久后便分居了。
今年2月,男方赵某起诉张某和其父亲,要求退还彩礼68000元、购买三金的费用6000元,共计74000元。
主审法官接到原告的诉讼请求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矛盾较大,见面极有可能发生刑事案件,于是决定采取当事人双方不见面的背对背形式进行诉前调解。
陕西省韩城市人民法院芝阳人民法庭庭长王春妮:“我们跟原告充分释法明理,让他知道咱们国家有新的规定,对他经过反复做工作,他也降低了自己的心理预期。
被告这边认为我跟你在一起共同生活了,我也是实心想跟你过日子,但是因为没有领证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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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旗帜鲜明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明确指出: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规定也明确,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以及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等,不属于彩礼.
同时,规定进一步完善彩礼返还规则,明确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双方未办.. 02-03 14:40 ↓ 10
...贾先生认为给杨女士买的手机、首饰以及15万元转账都是彩礼,要求全部返还.
杨女士认为这些都是贾先生的自愿赠与,不同意返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贾先生为杨女士购买的手机,5月20日这天购买的首饰,以及为增进双方感情、用于日常消费性支出转账给杨女士的4万元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彩礼新规”都不属于“彩礼”,判决不用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对于贾先生向杨女士转账的15万元,法院最后认定属于彩礼,判决杨女士予以全部返还.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梁睿:对于15万元,因为双方曾经沟通过彩礼的数额,支付的时间也在双方沟通彩礼的数额之后,双方在聊天记录中.. 04-06 22:10 ↓ 9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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