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2-29 22:00 .. 因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邓某存在业务能力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情形,且邓某也不存在其他欺诈行为,其向邓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邓某隐瞒其与前单位的涉诉情况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应依法向邓某支付经济赔偿金。
同样因为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有人胜诉,也有人败诉。
2015年,甘肃金昌某公司与赵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7年3月,赵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刑事处罚,但未向公司报告,并以请病假的方式隐瞒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司法机关也未及时进行通报。
2021年6月,当地公安局向该公司移交赵某因危险驾驶罪接受刑事处罚的移送函,公司才知晓相关情况。
公司认为,赵某在用工期间违法犯罪给用工单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且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和双方劳动合同约定,于当年10月作出解除赵某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
赵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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