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2-14 03:10 .. 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原型验证系统和验证云服务等解决方案,服务于人工智能、超级计算、图像处理、数据存储、信号处理等数字电路设计功能的实现,广泛应用于物联网、云计算、5G通信、智慧医疗、汽车电子等终端领域。
2018年至2021年一季度,思尔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19.44万元、7176.01万元、1.33亿元、2291.46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21.79万元、-985.34万元、1010.72万元、-346.25万元。
思尔芯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公司2020年的业绩满足该上市标准。
但实际上,思尔芯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情况。
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作为首发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证监会于2021年12月对思尔芯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违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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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思尔芯予以5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5年”是《审核规则》规定的惩戒上限.
欺诈发行是资本市场的一大毒瘤,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必须对其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从严从重打击,欺诈发行无论最终是否成功发行上市,都要让相关主体付出应有代价.
为此要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即便欺诈发行没有成功,也要追究法律责任,这方面有明确的规则条文和法律依据.
比如上述《审核规则》后被《上交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所取代,按最新《规则》第15条,自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申报之日起,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以及与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券法》第181条规定,发行人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200万元以上2000.. 06-15 10:20 ↓ 16
...对思尔芯予以5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5年”是《审核规则》规定的惩戒上限.
欺诈发行是资本市场的一大毒瘤,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必须对其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从严从重打击,欺诈发行无论最终是否成功发行上市,都要让相关主体付出应有代价.
为此要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即便欺诈发行没有成功,也要追究法律责任,这方面有明确的规则条文和法律依据.
比如上述《审核规则》后被《上交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所取代,按最新《规则》第15条,自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申报之日起,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以及与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券法》第181条规定,发行人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200万元以上2000.. 06-15 10:10 ↓ 14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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