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12 21:30...也认可原告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护理费为17万余元。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超过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医疗费应由谁来承担?法院认为,工伤保险的首要目的在于及时救治、补偿工伤职工。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对争议焦点问题未作明文规定,但从其立法目的和相关法理可知,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了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非免除风险。此外,原告超出社保... 0
-
09-10 04:00...已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费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工伤职工,以及已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伤残津贴的企业工伤职工参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不参加伤残津贴调整。(二)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之后发生工伤,并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 0
-
09-04 21:50...调整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9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三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五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六级伤残人员每... 0
-
09-02 04:10...建筑公司已经支付张女士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71.5万元。此后,张女士作为乙方与甲方建筑公司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记者从协议上看到,乙方清楚并同意上述赔偿款已包括但不仅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 0
-
08-17 10:20...郑某因本次事故花费医疗费(包含住院及门诊费用)共计7098.21,住院期间护理费1260元,腰垫等护理用品费110元。其中,三明公交公司垫付了住院医疗费6077.53元、门诊医疗费439.1元,还有住院护理费1260元,共计7776.63元。2022年4月13日,郑某委托福建新时代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情况鉴定。2021年... 0
-
08-01 04:20...以及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人员。调整标准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76元,二级164元,三级162元,四级161元。伤残等级为五级... 0
-
-
07-23 19:40...在家长的带领下,到被告经营的儿童乐园游玩。不料,小明和其他两名小孩竞相攀上一个黑色方形物体时,物体倾斜倒下,致使小明从物体上摔倒在地,造成小明右肱骨踝上骨折、右正中神经损伤,住院1天。这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10493.04元已全部由被告支付。事故发生后,小明家长要求被告另行赔偿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60340元... 0
-
05-21 18:40...其中基本生活费975元/月,照料护理费625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2916元/月,其中基本生活费975元/月,照料护理费1941元/月。02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方面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180元/月,其中基本生活费780元/月,照料护... 5
-
04-30 15:50...自然人以人身权益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因此自然人的健康权一旦受到侵害,受害人只需证明侵权行为存在,就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需要受害人出具专业机构的鉴定报告,证明自己的伤情程度,法院会据此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方式和场合、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 15
-
04-24 11:50...何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佩戴头盔、遇路面有行人通行时未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何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黄某的近亲属、伤者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何某的配偶子女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 23
-
04-18 12:20...被告人马某乙对马某甲、司某某强奸行为提供帮助。被告人周某某于2021年7月31日,强奸未成年人。临夏市人民法院认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周某某的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严惩。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临夏马某甲等4人强奸案答疑4月17日下午,临... 6
-
04-18 00:00...共计31500元。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于2021年7月30日,强奸未成年人。被告人马某乙对马某甲、司某某强奸行为提供帮助。被告人周某某于2021年7月31日,强奸未成年人。临夏市人民法院认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周某某的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严惩。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 0
-
-
-
-
本页Url:
-
2024-07-03-08:01 GMT . 添加到桌面浏览更方便.
-
![noimg](http://testingcf.jsdelivr.net/gh/wadelau/ufqi/news/view/default/images/unkown-img.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