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7-04 11:00 .. 燕窝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商名称、溯源码、合格证、成分或配料表等基本信息。
文某认为徐某销售的燕窝是“三无”产品,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在与徐某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起诉至泌阳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徐某退还13900元货款,并按照10倍赔偿139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成药的物品,本案案涉燕窝属于食品范畴,应受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调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和配料表,或者未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徐某作为产品销售者,对其销售的燕窝不能说明生产者名称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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