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24 21:20 .. 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拒绝退款时间:2026-10-22涉及单位: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地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1.本人于2026年6月6日通过抖音平台联系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承诺一个月之内将本人的欠款全数要回,委托该单位全权处理本人于欠款人谭高的债务问题,本人并交付定金500元。
后续本人积极与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沟通,主动推进案件,但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每次都含糊其辞,总是说在推进,正在办理等模糊不清的话术。
沟通期间本人谅解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主动将要回欠款时间延长至三个月,如今三个月期限已过。
本人的欠款未要回,工作人员也未回复本人的消息。
除去偶尔回复本人正在办理退款等含糊其辞的话术外,无任何其他话术。
本人已主张要求退还定金半月有余,如今定金尚未退还,工作人员也对本人的消息从未回复。
本人要求湖南律师协会及法院督促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将本人的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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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可代理诉讼事宜.
投诉人基于上述承诺,分两笔向被投诉人支付费用:1.第一笔500元:支付时间为2026年06月02日,收款方显示为长沙市炳坤律师事务所01,该账户名称并非被投诉人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的正规对公账户,属于以第三方/变相账户违规收取律师服务费的情形.
该笔费用对应服务为:代为联系对方当事人、出具并寄送律师函.
2.第二笔1500元:支付时间为2026年06月18日,收款方为炳坤律师事务所,双方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合同加盖被投诉人公章.
该笔费用对应服务为:代理投诉人提起诉讼.
以上两笔费用合计人民币2000元.
二、被投诉人存在的违规事实(一)以非律所对公账户违规收取费用第一笔500元服务费的收款方为长沙市炳坤律师事务所01,并非被投诉人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的正规对公账户.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律师执业管理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收取服务费应当通过本所对公.. 08-14 13:10 ↓ 4
...明确承诺:案件办理成功后仅收取5%服务费,无任何前期费用.
基于对正规律所的信任,我添加了直播间客服微信咨询案件.
2、听郭老师课程后,诱导收取2980元名额费2026年5月19日添加微信后,参与律所郭老师线上法务课程.
课后以抢占专属帮扶名额、优先立案、优先处理案件、专属法务帮扶为由,诱导我缴纳2980元名额抢占费用.
3、次日二次套路收费,语音电话虚假承诺费用由被告承担2026年5月20日缴费第二天,律所负责人通过微信语音联系我,告知立案还需缴纳3000元.
并明确口头承诺:该笔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同时要求先打款,后出合同(合同一直未签,中途我已提醒,直至现在未签,合同已过期).
4、两笔费用全部由第三方公司代收,严重违规我先后缴纳2980元、3000元,总计5980元.
两笔费用收款单位均不是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对公账户,全部为深圳市三纵联行企业管理公司代收,属于律所违.. 07-12 10:10 ↓ 2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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