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1-08 04:50 .. 但他是以承包户代表(即户主)的身份签订的合同,合同的权利人是该承包户的全体成员。
在农某签订的合同附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上载明:家庭成员共3人,成员姓名为农某、凌某、农某五。
按照农村土地“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在承包户的户主或某位成员死亡后,该户其他成员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
“你小弟农某五自幼随你父母生活长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也载明他为家庭成员之一。
因此,你父亲去世后,你母亲和小弟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该土地。
你和其他兄弟姐妹在你父亲签合同时已成家立户、分家另过,你们都签订了另外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不属于该承包户成员,所以你们兄妹四人不能承包该土地.”
程达院说。
程达院还告诉农某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其性质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收益可以继承,比如土地上生产出来的粮食、土地流转费等,本案五名原告有权要求继承农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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