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1-05 22:00 .. 某甲公司因扩大经营需要,向胡某明所在的湖北银行某支行申请2亿元贷款,并请求时任支行行长胡某明给予支持和帮助。
同年7月,某甲公司以其位于武汉市武昌区的一处房产为抵押,向该支行申请2亿元贷款,用于某项目的装修改造及置换汉口银行贷款,借款期限3年。
项目装修改造完成后的销售、租金收入作为该笔贷款第一还款来源。
在贷款审批初步阶段,该支行的授信评审会通过了某甲公司的项目贷款调查报告,并于9月报送至湖北银行总行授信审查部。
然而,经总行审查,某甲公司因尚未取得某项目完全产权、资金实力不足等致还款来源存疑,申请被退回。
某甲公司的法人代表郭某辉随后请托胡某明向总行领导沟通,并承诺事后感谢。
胡某明基于业绩需求及郭某辉的承诺,多次与授信审查部的相关人员沟通授信事宜,但均未果。
于是,胡某明找到时任总行行长段银弟,请求段银弟对该贷款给予支持,承诺事成之后予以感谢。
段银弟表示支持。
据判决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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