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1-04 16:00 ..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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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具有实施加分政策区域内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考生户籍所在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须具有户籍所在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优先录取.
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 06-10 06:20 ↓ 24
...此次印发的《实施方案》是对三孩育儿补贴的具体细化,以推动三孩育儿补贴政策切实落实落地.
《实施方案》明确,孩次计算原则是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计算.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均不计入子女数.
育儿补贴计发时间从2023年1月20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该日出生且在沈阳市公安部门办理出生落户的三孩,自出生当日起计发育儿补贴,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止发;未满3周岁的,从2023年1月20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未满3周岁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止发;户籍从市外迁入沈阳市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育儿补贴,自第三个子女户籍迁入沈阳市当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未满3周岁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止发.
《实施方案》对该补贴的申请方.. 04-13 23:10 ↓ 22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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