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2-21 18:40 .. 经协商才能解除相关协议。
到店后,可能还会经历多次推诿才能退款。
这期间,时间精力双消耗,让人身心疲惫。
更有甚者,店家将协议捆绑在消费者信用卡上,消费者背上高额消费,每月都要还信用卡。
套路多,退款难,没有冷静期,在“先享后付”服务中,自由消费变成强制捆绑,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相关法律条款处于空窗下,乱象横生的“先享后付”损害消费者利益。
自古以来,交易的原则是你情我愿。
商家与消费者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才能吸引回头客,才能客源不断。
一味在套路上下功夫,依靠套路,吸引客户高消费,而忽视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关键因素,在丢掉诚信基础上,也会引起客户不满。
试想一下,消费者又出钱又闹心的产品,必定会心生厌恶,最终将生意做成一锤子买卖。
这种情况放任下去,对于品牌建设是一种打击,也不利于产品后续推广。
消费者厌恶,商家却大力推崇,与背后巨大利益不无关系。
个别公司推广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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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基于老板对顾客的信任,不相信顾客为逃那点小钱而抹嘴开溜.
到了后来,“先付后享”模式被某些行业不断做大,弄出了一个预付式消费模式.
预付式消费本来是一个堪称完美的正和博弈:商家借以“套牢”客户,有客户何愁没生意.
更有甚者,有的商家还把那些闲钱拿去投资“副业”,以期“钱生钱”;顾客一次性掏钱时虽然有点“肉痛”,但胜在长时间“暗爽”,能享受比按次计费更优惠的价格.
好端端的一个模式创新,最终被玩坏,还是因为某些人心术不正玩套路,钱越收越多、眼越来越热、心越来越邪,一旦超过欲望临界点,某些人就会冲破法律和伦理双底线,择机卷款跑路,玩人间消失术.
没追上“跑路者”的消费者,只能望门兴叹,想追回失款无异于大海捞针.
“先享后付”之初衷,显然是对“先付后享”的一次“小改款”——既对商家形成一种隐性监督,要是货不对板,消费者拍拍屁股走人,你将“人财两空”;亦给消费者“用脚投票.. 12-17 11:20 ↓ 5
...5000元以上可以分9期,每个月只需要还664元.
而之前说的2980元只能分三期,每个月是993元.
相比较而言,5980元的套餐更没负担.
在记者一再争取下,门店为记者办理了2980元分6期的“先享后付”方案.
但在操作过程中,经理一直在试图拿走记者的手机进行操作.
见记者不肯松手,经理干脆起身,直接在记者手机上替记者操作.
很多页面一闪而过,记者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完成了签约流程.
手机上的操作结束后,记者还被强制签署了《服务确认书》,这上面赫然写着本人操作,工作人员没有拿着手机进行操作.
这个环节不仅被录像、还要按手印.
几天后记者以不在杭州生活为由提出解约,门店以必须到店签字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请求.
记者也于签约的第四天收到了扣费短信,将于12月12日进行第一次扣款,与《服务确认书》上的金额一致,496.7元.
“先享后付”乱象丛生运营公司“擦边”宰客《财经调查》记者在网络上.. 12-16 14:20 ↓ 4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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