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2-11 18:40 .. 被告陈某看中该店铺一套护肤品后,询问原告是否为正品,原告答复是正品,自己同时经营有实体店。
于是被告下单支付了货款96元。
被告收到化妆品后,向原告称自己收到的护肤品是假货,并在网购平台申请仅退款,原告收到退款申请后,点击去处理,没想到平台直接退款给买家,之后才发现买家申请的“仅退款”。
原告多次与被告联系,要求被告退还护肤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退还货款,并赔偿其快递费10元。
法官查看案卷后认为,被告在原告的店铺下单购买护肤品,双方形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
被告作为买受人,在已经收到货物且未实际发生退货的情况下,应当向原告支付相应数额的货款。
如果被告认为护肤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选择退货退款。
被告不能既获得护肤品继续使用,又取得退款。
经过主办法官向被告释法说理,被告最终同意向原告支付货款96元及诉讼费25元,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
法官说法网购平台推出“仅退款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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