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2-03 07:00 .. 与更多国家签署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既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又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
当前,我国正主动积极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新一代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着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
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还要继续做好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
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等要始终对标国际高标准、高水平,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积极推动制度创新,做好成果集成。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要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构建更高水平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第二,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当前,世界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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