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1-19 03:30 .. 越来越多企业、商家选择通过短视频的方式扩大影响,并进行线下引流。
这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在拍摄短视频过程中,可能会把一些路人拍进去。
对于“被出镜”的问题,有些人并不在乎,但也有些人表示反对、反感,那么拍摄者和平台就应当尊重他人意愿,不能随意使用当事人的肖像作为商业用途。
这一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擅自拍摄并公开他人的肖像,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随着短视频赛道的越来越细分,很多人为了吸引关注、博取流量,存在刻意让路人进入自己的拍摄镜头,然后把路人的反应当作短视频“卖点”的现象。
比如,有的博主假装买农药,询问喝多少可以致死,此时很多善良的店主坚决不卖,同时苦口婆心劝其珍爱生命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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