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0-15 10:40 .. 董某与闫某车辆并行了六七秒后,突然往左侧转向,故意撞击闫某车辆右前方位置,导致闫某车辆失控后冲破隔离护栏驶向四环对向车道,继而造成闫某车辆先与同向行驶的后方魏先生车辆发生二次碰撞,后又在对向车道与相向行驶的李先生车辆发生三次碰撞。
经鉴定,四名驾乘人员受伤,其中两人构成轻微伤,共计造成车辆财产损失3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无视交通安全法规,在公共道路上行驶过程中故意撞击他人车辆,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孙高鹏:最终,董某是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闫某车辆副驾驶李某,因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与董某互相辱骂,在言语上刺激董某,并向董某投掷物品,其行为有不当之处,亦因此受到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孙高鹏:本案是由李某和董某互相辱骂投掷物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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