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0-01 10:40 .. 医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基建办主任、基建科科长、人事科科长等职务便利,在药品引进、工程中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45.2万元(其中未遂5万元)。
被告人曹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祁门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
“鱼为诱饵而吞钩,人为贪婪而落网”。
整个庭审过程清晰还原了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一步步突破道德底线、跨越法律红线,最终走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
公诉机关还对被告人曹某进行了针对性的法治教育,深刻剖析了受贿行为对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后果,同时,警醒旁听庭审的国家工作人员要知敬畏、守底线,远离职务犯罪。
庭审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次庭审让他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在党纪国法面前,要始终严守法律底线,筑牢思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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