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9-09 21:30 .. 其间仅收到王某返款5.6万余元。
一次交易后,刘某发现购买该虚拟货币的网站无法打开且尝试多次无果,其无法接受投资虚拟货币造成的巨额损失,遂以委托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刘某认为王某未向其提供任何关于该境外投资项目的材料,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亦没有约定投资方式、期限、收益等相关内容,故主张双方的委托投资关系无效,要求王某对其所损失的178万余元进行赔偿。
王某辩称,刘某所陈述的基本事实存在虚假,自己并未帮助刘某进行过泰达币USDT投资,投资皆为刘某本人通过虚拟货币网站平台的个人账号自行操作,是与网站建立的投资关系,而非与自己建立的委托投资关系。
两人之间的转账也并非其帮助刘某进行虚拟货币投资的款项,而是双方进行泰达币US⁃DT的买卖、兑换或其他虚拟货币的交易款项,且双方往来转账记录中金额差额为34万余元,并非刘某所主张的17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6日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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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鞠某请求判令被告董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判令被告刘某、任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本案经审查后认为,鞠某举证的银行流水及刘某、任某的当庭陈述能够相互印证鞠某向董某交付过款项的事实,该事实与鞠某提交的借条进一步印证了董某以借条的形式确认了双方存在借贷的债权债务关系,故法院对鞠某主张其与董某之间的借贷关系事实予以认可,对鞠某要求董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予以支持.
关于本案的另一主要争议,即刘某、任某是否应承担责任的问题.
法院认为,首先,刘某、任某出借银行账户给董某使用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其次,刘某、任某明知董某为被执行人,仍将银行账户出借给董某占有、使用,由董某对账户进行实际控制并用于其自身经济活动,从而达到董某规避法院强制执行的目的,造成董某的财产与刘某、任某的财产混同,进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本案中,刘某、任某应在董.. 09-06 02:30 ↓ 14
...由船主苏某驾驶出海捕鱼.
12月1日7时,“鲁岚渔61903”号渔船与刘某驾驶的“辽营渔26117”号渔船在江苏盐城海域发生碰撞事故.
碰撞后,“鲁岚渔61903”号渔船失去动力,无法进行捕捞作业,被拖带回日照岚山海域.
为避免错过捕捞造成更多损失,刘某在将“鲁岚渔61903”号渔船拖带回岚山后,便欲驾驶渔船离开.
但此时,渔船被撞的苏某不肯善罢甘休,向青岛海事法院日照法庭申请扣押“辽营渔26117”号渔船.
案件承办法官张勇介绍道:“苏某向法庭缴纳了100万元作为担保,要求刘某同样缴纳100万元担保金,用作后续赔偿费用,但渔船是刘某近期贷款购置的大马力新船,又刚刚花费数十万元配置了渔网等捕捞工具,刘某根本无力支付担保费用.
为了防止刘某驾驶船舶离港,苏某还专门雇佣人员对该船进行不间断地看管.”
此时正值渔业捕捞的黄金季节,耽误一天就会产生巨额损失,刘某情绪十分激动.
苏某.. 12-27 06:50 ↓ 13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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