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9-09 02:40 .. 无论你去旅游,还是去出差,只要入住过一些酒店,就足以知道,这确实是酒店的“行业惯例”之一——一般要12点前退房,12点到18点退房收半天房费,18点以后退房收一天房费。
虽然消费者觉得“不甚合理”,但多数人还是不愿意较真,要么12点前退房,要么交钱了事,毕竟谁也不希望给旅途添堵。
这般现实,也是对这一“行业惯例”的一种纵容。
这一次,律师的“较真”与胜诉一时之间获得点赞无数。
黄律师做了很多人想做却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没有能力去做的事情,而且也切实得到了法律的认可,说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也不为过。
然而,也要看到,黄律师虽然胜诉,但经过8个月的“博弈”,最终只得到了退还的200多元房费。
其中收益与付出的不平衡,显然并不是普通人能轻易效仿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延迟2小时退房收取半天费用,肯定是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而且,2009年8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公布《中国旅游饭店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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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4月4日,林某又通过美团平台聊天页面联系该顾客,告知其因为民宿的入户插卡电源烧坏了,需要取消订单.
之后,林某又向顾客提出,在4天房费的基础上额外加价500元就可以出租的要求,但遭到拒绝.
因双方协商无果,林某单方面取消了上述订单,平台也将对方预订的房费原路退还.
消费者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要求赔偿,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林某赔偿给游客1000元.
同时,经过执法人员深入调查,林某最终承认,当时民宿的入户插卡电源确实烧坏了,但这只是她取消订单的借口,实际上,由于自己看到“五一”期间平潭民宿价格普遍上涨,觉得这笔订单预订价格太低,所以不愿意出租.
执法人员认为,林某在双方约定交易事实已经形成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违反承诺,提出加价要求,这一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2021修正)》规定,除应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罚款3.. 04-30 17:20 ↓ 19
...成了不少人可以买到的“后悔药”.
从“一分不退”到“退还大部分”,乍一看,这项服务颇具实用性,但正如部分网友质疑的那般,为何同一种规定还有“两副面孔”?复杂的酒店退订规则中,消费者又该如何寻求自己的利益保障?实际上,“帮退”服务之所以产生,和节假日期间酒店特殊的规则有着紧密联系.
一般情况下,国内大部分酒店预订成功后,在入住当天的数个小时前都可免费取消,留给消费者足够长的反应、调整时间.
但到了消费强劲和出行需求旺盛的节假日,部分酒店为了降低客房空置率,则实行一票否决或限时可退的取消规则,从而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
受限在此种规则中的消费者,一旦临时改变行程,与其损失全部房费,牺牲“小钱”保“大头”的做法倒显得更加灵活与划算.
可仔细想想,商家设定的这套规则,真的合理吗?根据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并有权自.. 10-02 08:20 ↓ 16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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