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8-26 18:40 .. 对“知假买假”索赔予以规制,可以说是正当其时。
“知假买假”索赔之所以备受争议,主要是一些购买者借此维权的行为超过了必要尺度、幅度和法度。
揆诸现实,有的购买者超范围大量购买不合格食品药品转身向商家索取高额赔偿,或者把本该一次性购买的食品药品在短期内拆分成数次购买,通过拆分维权、增加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基数企图实现高额索赔。
食品药品领域的“知假买假”利弊皆存,关键在于如何对其兴利除弊。
对此,《解释》坚持一分为二看问题,对“知假买假者”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既不因其牟利目的完全不支持,也不是无条件地都支持,而是限定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
如此精准把握司法尺度,不但可以惩罚兜售假货的商家,也可以对买家通过“知假买假”牟利作出必要限制,平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有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成熟消费环境的塑造。
法律的作用不仅在于对发生过的事情进行评价、肯定、惩戒,还在于对人们未来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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