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8-15 02:10 .. 本案中公司对工伤认定情形中“工作原因”的理解仅限于本职工作内容,过于狭隘片面。
定性职工工伤的“工作原因”包括了职工从事的本职工作、用人单位临时指派工作、因从事工作而解决必要生理需要的活动等。
就本案而言,帮助同事拧开杯盖解决喝水需求,也属于在工作中为了解决必要生理需要而从事的活动,理当视为与工作有关,而且同事之间互帮互助,形成乐于助人的良好风尚,也有助于企业内部的团结,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对于此类工伤案件的定性,还应结合职工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来综合判断。
上班前在宿舍门口摔倒不予认定工伤徐女士是本市某养老院的员工,居住在养老院提供的宿舍。
该宿舍与养老院为两幢单独房屋,有两个不同的地址和门牌号,步行距离约5分钟。
一日早上5点,徐女士从宿舍步行前往养老院上班,行走至宿舍门口时,不慎摔倒受伤,后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
人社部门调查后,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对此,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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