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7-21 22:30 .. 以及后来的用手机数据线将被害人刘某某双手捆绑,到室外拿走手机后逃离现场,这些后续行为属于另起犯意所致,应数罪并罚,但因为不符合转化型抢劫的主观条件,以及不符合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客观条件,所以本案中除去构成强制猥亵罪之外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趁被害人熟睡之机,将被害人放在枕头旁边的手机拿走,使得被害人对手机脱离占有,此时已经构成盗窃罪。
之后再次回到房间内,强行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后被害人发现手机被盗向被告人李某某索要,李某某以怕被害人喊人为由,用手机数据线将被害人刘某某双手捆绑,此时该行为主观目的是为了“抗拒抓捕”,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观条件。
同时,本案中虽然盗窃手机后李某某再次回到房间内用手机数据线将被害人刘某某双手捆绑,到室外拿走手机,但属于实施犯罪现场的“延伸”,且暴力或暴力相威胁对象是被害人本人,适用暴力手段达到使 .. UfqiNews ↓
1
...数据流通技术提供了“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的数据服务新范式,数据流通市场逐渐从“以数据产品为主”向市场驱动的“以数据需求为主”转变,挑战也越发凸显,比如,数据权属界定的场景与问题复杂,对参与数据流通的主体权利关系,理论、制度和产业实践层面均尚未形成共识;数据的估值定价尚缺乏科学、标准的评价方法;数据流通的准入、竞争等行为约束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配套规则不完善;隐私计算等数据流通关键技术应用不成熟.
谈及被列为首位挑战的数据权属界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建民说:“从土地到石油,生产要素的产权界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数据确权也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最为核心的问题,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前提.
《数据二十条》将弥合此前关于数据确权的各种分歧,引导各方将力量集中到更为细致的制度研究和设计上.”
数据流通的重要前提是数据开放,它所带来的安全挑战来.. 01-16 20:50 ↓ 24
...成立数据资源登记机构,确定数据资源登记规则等,分类分层对标准化、模型化、脱敏化数据的权属界定及开发利用,实施动态化管理.
要合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辅助界定数据资源产权,借助安全多方计算、可验证计算等密码学技术,在不影响数据资源所有权的基础上,保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安全性.
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分级分类、分步有序推动部分领域数据流通应用.
探索建立数据用途和用量控制制度,实现数据使用可控可计量.
规范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主体,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稳妥探索开展数据资产化服务.
我们应以建立健全数据资源流通交易规则为抓手,积极探索构建数商体系,大力发展数商新业态;营造良好的数据资源交易生态,积极培育、规范数据交易新主体.
应不断完善数据资源交易配套制度.
面向数据资源流通交易提.. 03-23 17:50 ↓ 18 ..UfqiNews
本页Url
🤖 智能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