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7-17 02:00 .. 王某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某省某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决定给予王某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王某不服,先后提起行政诉讼、上诉。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争议焦点】一、被上诉人的处罚内容是否适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某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本案中,王某未取得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许可、驾驶涉事非营运车辆在机场拉载四名乘客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事实清楚,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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