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7-11 04:30 .. 在开展生活垃圾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辖区绿韵康城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切实落实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按照要求设置相应收集容器、物业台账不完善等问题。
为此,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街道城管大队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或者指定投放地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
由于该物业服务企业对违法事实态度端正积极配合调查,也深刻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该物业予以从轻处罚,罚款一千元。
此次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和警示该物业服务企业,引导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同时,也希望各物业服务企业能够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
上游新闻记者王渝凤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2000-2024WWW.CBG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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