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7-08 21:00 .. 原告李某向法庭提交了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和他向徐某的汇款凭证,被告徐某也对二人之间的借款事实及本息数额予以承认。
李某自信满满地认为自己的诉讼请求一定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可事实却再次令他大失所望!办案法官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徐某之间虽然存在借贷关系,但李某向徐某出借的款项并非其自有资金,而是套取的金融机构贷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故李某与徐某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当然,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原告李某血本无归!由于无效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回归到无效民事行为开始前的状态,被告徐某依然应将90万元本金返还给原告李某,但至于李某因套取银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以及其与徐某在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利息则不受法律保护,李某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最终,西固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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