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6-18 02:40 .. 需要认真总结办案经验,从司法实践出发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真正用好民事保护令,切实筑牢反家暴防线。
笔者建议:减轻受害者的举证责任。
基于家暴行为本身具有的突发性、隐蔽性特点,从强化司法保护的角度出发,宜采用低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即受害人只需证明其遭受侵害事实,无需证明损害后果,且当受害者仅能提供间接证据证明其遭受了他人暴力,无法证明该行为指向对象时,应采取举证责任倒置。
对于尚未发生家暴行为但已面临现实危险的案件,申请人通过主观陈述表达自己对危险的认知,客观上举证危险存在的迹象及面临危险造成的心理恐惧、伤害时,办案法官应基于日常生活和工作经验,审慎认定存在家暴的可能性较大时即应支持申请人的诉请。
在证据形式方面,应坚持稍微“宽松”的立场,如施暴者威胁或承认家暴的记录、目睹家暴的与年龄、智力等水平相当的未成年人证言等,一切可证明家暴事实的证据都可以使用。
增强民事保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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