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21 11:00 .. 在一小区建设临时液化气瓶装站,违规向该小区供气。
2023年1月,某区城管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45万元。
燃气公司不服,向某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区政府审查后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燃气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燃气公司的诉讼请求。
燃气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揭阳中院审理后认为,燃气公司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且经营时间长达2年,某区城管局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城乡规划建设类)》关于违法情节和后果为严重情形的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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