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14 23:50 .. 也不应承担责任。
生产商称,出厂的商品都是符合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对董先生买到的商品为何缺少克重并不知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北京互联网法院承办法官王红霞介绍,到底谁来承担销售者责任,这是争议焦点。
本案中,平台经营者并没有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公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信息,而且货款收款方也是平台,供货商也有证据证明涉案商品并非自己提供。
“综合来看,应当认定平台为涉案商品的销售者,承担产品销售者责任.”
王红霞说,因涉案商品存在实际商品净含量明显少于标注净含量的问题,董先生提出解除合同、退货退款的诉讼请求,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院予以支持。
此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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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一次次往返拖欠赔偿款的当事人之间进行协调,最终140万元赔偿款一分不少地转到了陈某的账户.
看到陈某送来的锦旗时,张勇感慨道:“我们处理的类似‘小案’特别多,以前光想着能快结案、多结案,却忽视了老百姓最关心的‘案结事了’,其实很多时候我们的工作多做一些,就能一揽子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
从张勇的感慨中,记者深切感受到“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给山东各级法院和法官带来的影响和变化.
而这些影响和变化又得益于山东法院去年以来,为倡导“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办法.
据了解,山东高院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学术论坛、院长专栏、专题征文、典型案例、司法建议、表扬先进“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六个一’”专项活动,并通过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等方式狠抓“案-件比”、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执行到位率等指标,引导干警切实转变司法理念.
“如今,.. 03-15 08:00 ↓ 13
...对于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也应考虑转账行为的目的、日常生活经验、善良风俗、各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
同时,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日常生活习俗,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或者日常的消费支出,如购买衣服鞋子、日常生活消费,特殊节日给付的财物,“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以及符合当事人收入水平的小额转账等,应当认为是维系双方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
最终,李某与王某各自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调整心态,达成调解意见并当庭履行,这起因恋爱引起的财产返还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承办法官介绍,从法律角度来看,一方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返还恋爱期间转账的诉求并非均能得到支持,不同的法律关系也会导致判决结果的差异.
因此,在恋爱关系期间,必须准确区分两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是“赠与”还是“借贷”.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一般性的无偿.. 03-05 20:30 ↓ 8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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