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运车司机“隔夜醉驾”行为的准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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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12 02:20 .. 起到了重要的防护效用。
    但是近年来危险驾驶罪案件新类型层出不穷,涉及特殊情形的入罪认定及刑罚裁量。
    如何对实践中兼具从重情节及从轻情节的醉驾行为予以规制,成为司法机关亟须解决的难题。
    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为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但鉴于该意见对各类型问题分别予以规定,对兼具从重与从轻的醉驾行为类型,如何确定入罪及刑罚裁量缺乏明确规定。
    本案中,被告人芦某某作为营运车司机,前一晚饮酒、第二日醉酒驾驶车辆(即“隔夜醉驾”)运送旅客的行为,酒精含量刚刚达到入刑标准,但有“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乘客”及“在高速公路上驾驶”两个从重处罚的情节,还有认罪认罚的从轻情节,如何定罪及量刑?1.关于“隔夜醉驾”的处理思路实践中,能否将“ .. UfqiNews 1

...特发布申报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依据《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第三条“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条款和细则,2023年2月4日-6月30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且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达到5万、10万、20万元的,分别给予每辆车1000元、3000元、5000元的财政补贴.
    二、申报主体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非营运性乘用车旧车并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消费者.
    三、申报、审核及兑现程序(一)申报时间本政策条款执行时间为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线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7月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方法消费者(个人)通过市商务局网站、安徽省汽车经销商商会公众号、建行生活APP手机扫码登录线上小程序提交申报所需的真实完整材料.. 03-21 20:00 26

...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鉴于被告人具有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笑气”化学名称为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气体,被广泛使用在工业、医疗和食品添加剂中,因它有轻微麻醉作用,会导致面部肌肉失控造成诡异痴呆笑容,故被称为“笑气”.
    “笑气”具备成瘾性和危害性,目前,我国虽未将“笑气”列为毒品,却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情况下进行贩卖,属于非法经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05-25 08:40 22 ..UfqiNews

朋友圈的风景:美妙时光美景风光:山河湖水人文城市-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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