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8 20:10 .. 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将按原有程序发运至各省(区、市)。
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样证式样详见附件1。
二、健全空白证件申领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空白证件申领、监管的责任主体。
各省(区、市)应在每年10月10日前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证件办提交下一年度全年“母婴三证”申领计划(全年“母婴三证”申领计划表见附件2)。
每季度首月的10日前提交下一季度的“母婴三证”申领计划(“母婴三证”申领单见附件3),同时填报上季度的《出生医学证明》季度配发表(见附件4)。
省级上报的表单及省级签收货物的验收回执单均需加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印章。
三、清理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2023年4月1日起,各地要及时清理本部门及各级管理机构、签发机构尚未使用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按废证管理要求予以处理,不得延期使用。
要认真做好旧版证件登记工作,如实记录证件编号和数量,在证件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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