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14 02:50 .. 判决被告人樊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宣判后,樊某以其是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前归还全部款项,属于“案发前归还”,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为由提起上诉。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改判樊某犯伪造企业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评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三款规定:“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在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
该条款中的“案发”应如何理解,实务中主要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采“立案说”,即该条款中“案发”应理解为公安机关立案时间。
主要理由是: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中共有40余处使用了“案发”,虽然含义不明,但从语义上来讲,刑事案件中“案”,来源于侦查机关的“立案”,有了案件之后才有“案发”的概念。
且相关司法解释中,蕴含了案发 .. UfqiNews ↓ 0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法定刑较重.
叠加修改后的司法解释后,情况变得复杂.
如当数额确定为99万时(不考虑叠加情节因素的情形),根据《2010司法解释》属“数额巨大”,而根据《2022司法解释》属“数额较大”.
有观点认为应适用《1997刑法》《2022司法解释》,“数额较大”对应的法定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主刑基准刑为不满但接近五年.
有观点认为,应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2022司法解释》,“数额较大”对应的法定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主刑基准刑为不满但接近七年.
而刑法及司法解释未修正前,即适用《1997刑法》《2010司法解释》时,该数额属“数额巨大”,所对应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主刑基准刑为不满但接近十年.
可以看出在某些情况下,叠加修改后的司法解释,.. 01-26 09:30 ↓ 13
...截至2021年7月8日,A公司净资产为-32565.24万元.
【分歧】一种观点认为,A公司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不构成集资诈骗罪.
理由是A公司吸收资金后全部用于公司开支,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非法集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列举的八种情形,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A公司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A公司早已达到资不抵债的地步,明知自己不具备偿还能力,本应向社会披露真实情况,与债权人共商应对之策,但A公司却向公众隐瞒真实情况,仍然非法大量向公众集资,自A公司资不抵债之时以后的一定期限,应当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与诈骗故意.
【分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诈骗犯罪的客观不法构成要件要素包括:犯罪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被害人处分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损失.
诈骗.. 04-14 04:40 ↓ 9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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