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3-31 10:30 .. 《条例》第十一条中提到,经营者通过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上述条款,被不少专家学者认为是精准地对大数据杀熟、强制搭售做出了规制。
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表示,上述两个条例对于消费者而言可能存在举证上的困难,尤其是经营者给出似是而非的告知,或者使用消费者难以举证的技术手段时。
更主要的是,无论是2014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2024年7月1日生效的《条例》,没有对经营者违反《条例》第九条第二款或第十一条的行为设置行政处罚,或者加倍赔偿消费者的义务。
刘旭说,当然,如果消费者能够举证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搭售,或者不合理的差别待遇,那么可以依法主张民事赔偿。
但对于那些不具有,或者难以被证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这两类明显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上述条款等同于道德感召的宣示条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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