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3-26 00:30 ..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
具体如下:1、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2、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3、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4、自2024年1 .. UfqiNews ↓ 0
第四章 更新指标管理 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含家庭主申请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新购置小客车的,可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但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只能选择其中一辆取得更新指标.
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在保留一辆的基础上,其余车辆可以向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变更或转移登记,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
其中,配偶作为受让方的,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子女、父母作为受让方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本细则第九条“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条件; (二)与车辆登记所有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存续满一年.
符合前款规定的,可以由车辆登记所有人或受让方通过指定网站提出车辆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车辆登记所有人和受让方均通过意愿确认后视为成功提交申请.
相关部门参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的职责分 ...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3 ⟶
...会议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及释义进行详细讲解,重点解读了机动车检验机构技术能力、人员、场所设施、仪器设备、管理体系评审的调整变化情况,帮助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断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根据《要求》,新建检验机构对同一类车型机动车应当同时具备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能力,实现“两站合一”,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对仅具备安全技术检验或排放检验能力的机构,未补齐能力且许可到期的,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许可证书,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不再认可其出具的检验结果.
《要求》提高了大型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检验报告授权签字人要求,即对于批准签发大型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检验报告的授权签字人员,需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如果为同等能力人员,其相关检验检测工作时限要求在原有相关检验检测工作时限的.. 06-09 16:30 ↓ 22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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