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2-29 05:30 .. 陈某明等28名工人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记者了解到,此前,陈某明等28名工人诉泉州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经惠安县劳动仲裁委调解,泉州某公司应向上述28人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合计12.4万余元。
因该公司未履行,陈某明等28人向惠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被执行人泉州某公司已无经营,仅剩名下对公账户余额12万元因其与另一企业(惠安县某包装用品公司)的案件而被冻结。
该案未履行金额高达80万元,若该企业对12万元余额主张参与分配,将导致工人工资受偿比例仅有10%。
为了让工人们拿到薪酬,惠安县人民法院开启绿色执行通道,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联合相关单位协调会商。
“普通债权与工人工资债权在执行分配程序中的清偿顺序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的破产程序中,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债务后,第一优先受偿的是破产人所欠的工人工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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