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2-18 18:30 .. 获得案涉房屋使用权及收益权,不同于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获取报酬的目的。
贾某与中介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名为委托合同,实则是房屋租赁合同。
孙女士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中介公司作为案涉房屋的承租人,其与孙女士所签租赁合同系转租合同,孙女士系次承租人,中介公司系该份合同的相对人,因此孙女士与中介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并不约束贾某,贾某不承担退还责任。
中介公司作为承租人,应在租赁期限内保证次承租人孙女士对案涉房屋的正常使用。
现因中介公司未按约向出租人贾某支付租金,且在收取案涉房屋租金和押金后失联,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孙女士不能继续使用案涉房屋并被迫搬离,中介公司应当返还孙女士已交纳的租金和押金。
孙女士租赁房屋的目的不能实现,其也无法通知中介公司解除合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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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精心制作的销售手册、楼盘模型、样板房等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对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作出说明和承诺,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
根据法律规定,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
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的,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用最终解释权免除己方责任条款:出卖人在售房过程中向买受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宣传广告等,除有特别说明的外,均仅供买受人购房参考,不得视为合同内容条款,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
点评:格式条款应当公平确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且在对格式条款有不同的理解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如果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减轻格式条款提供方责任,排除或限制对方权利,则该条款无效.
扩大不可抗.. 10-04 07:10 ↓ 20
...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向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报送减租工作总结.
同时,为落实国务院助企纾困的部署要求,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养老托幼、餐饮、住宿等行业的帮扶政策,其中对部分行业的减租政策提出了补充要求,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1356号)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
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密切关注、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类减租政策要求,动态调整落实举措,确保严格执行到位.
根据《通知》,针对股权多元化子企业减租难问题,国有股东要积极与其他股东沟通,尽力争取支持;针对转租、分租国有房屋减租难问题,“一房东”国有企业要研究减租政策直达实际承租人的政策申领机制,“二房东”国有企业要将已享受的减免租金和对应转.. 10-13 02:40 ↓ 17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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