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2-06 11:40 .. 双方因订婚、节日贺礼、医疗、房租等各有支出。
2023年8月,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结束同居生活,双方婚礼亦取消。
后女方将订婚首饰返还给男方。
此后双方因返还彩礼数额等产生纠纷,原告高某将被告赵某及其母亲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彩礼以及高某因订婚、准备结婚、恋爱同居期间支出的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在订婚时给付赵某的彩礼钱98001元及首饰,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赠与的价值较大或蕴含结婚意义的财物,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现双方已终止恋爱关系,无法实现缔结婚姻目的,赵某收取的彩礼及首饰,考虑到双方存在共同生活的情节,应予适当返还。
恋爱期间,高某为赵某出资购买化妆品、圣诞礼物、旅游消费、节日贺礼、支付医疗费等为增进情感而自愿给付的财物或者赵某为双方共同生活而发生的、未超出日常人情往来范畴的消费性支出或生活开支,应视为一般性赠与,不应予以返还。
对于高某主张订婚产生的布置、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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