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1-16 21:20 .. (上观新闻1月8日)乍一看,城市“陪拍”像是一个双向奔赴的自由选择,双方通过社交平台认识后,私下进行交易并拍摄,并没有书面合同的约束。
但是,从本质上讲,城市“陪拍”又具备了买卖合同的显著特征:消费者付出了一定金钱,“陪拍”者提供了摄影等服务。
尽管双方并没有书面合同,但要约与承诺齐具,双方都有必要按照之前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
至于那种产生纠纷后,将消费者照片“挂”在社交平台上的任性做法,更是置法律于不顾,有违法之嫌。
翻看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肖像权等人格权益,“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这是不能触碰的红线。
在交易过程中,双方产生了矛盾纠纷,最需要去做的,是通过法律的渠道去解决,而不是用违法手段来摆平、发泄私愤。
城市“陪拍”这种基于网络平台实现的线下交易,除了双方可能产生纠纷外,还很容易伴生诈骗财产、威胁人身安全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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