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11-15 03:30 .. 请求继承父亲名下两套房产;王大妈则主张对海淀那套房子享有居住权。
小刘说:“房子由我继承,我想怎样就怎样!”判决再婚老伴取得居住权那么,对于刘大爷留下的房子,其再婚老伴王大妈究竟能否依据遗嘱获得永久居住权呢?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大爷在遗嘱中为王大妈设定的居住利益并非“一时”性居住权利,而是“永久”性居住权利。
而且依据遗嘱内容,只有符合特殊情形时,遗嘱继承人小刘才可以依法处分房屋。
这说明刘大爷为王大妈设立居住使用的目的在于确保权利人的生活居住需要,在王大妈居住使用期间,她可以排除房屋所有权人的干涉。
刘大爷生前与王大妈在此房屋内共同居住了十多年,积累了较深的夫妻感情,凝结了特殊情感和精神寄托。
刘大爷为王大妈设定居住权,有为再婚老伴老年生活安定、避免劳累奔波的考量,这在情理之中,应予尊重。
由此法院认为,王大妈可以取得房屋的居住权。
小刘作为房屋继承人,有义务配合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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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支持了孙某的诉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发现顾某在借款后第二年便与丈夫张某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作出了财产分割约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一套房产在儿子张某18周岁后归其所有,期间男女双方不得抵押出售,顾某和张某有居住权,张某某无居住权.
由于顾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儿子也非涉案被执行人,该案一直未能有效执行.
孙某经多方打听,认为顾某和张某某离婚是假,逃避债务是真,遂将顾某、张某某告上金安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两被告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
庭审中,顾某辩称,案涉房屋是张某某婚前购买,2015年办理的房产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孙某的债权是2020年其没有能力支付本息才最终确定的,并不属于恶意逃债作出的行为.
张某某也称,房子是其婚前购买,孙某起诉顾某与其无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 04-08 05:20 ↓ 41
...在民勤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耐心引导下,刘先生提供了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居住权合同等材料.
随后,窗口工作人员立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资料受理、审核,下午3时,刘先生就领取到了证明.
在短短的一个工作日内,民勤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了规范、高效、便捷的居住权登记服务.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指居住权人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按照书面协议约定、遗嘱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设立的,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今年以来,武威市和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开展服务要提升,我该干什么专题调研,大兴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所需所想.
以三抓三促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为契机,开展受理和审核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细化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和业务流程,制定居住权设定知晓书,不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拓宽登记服.. 06-06 02:10 ↓ 18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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