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10-07 14:00 .. 应按价格部门规定的生活用电、用水价格收费。
学校可在收取学杂费时一并收取或代收学生公寓住宿费,但必须按规定专门开具票据。
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校外学生公寓,缴费方式由学校与投资方协商,从其协议。
凡收取了公寓住宿费用的,不得再向学生收取物业管理等费用。
大中专学校(或公寓产权单位中小学校学生公寓不得在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开放并收取费用。
《办法》还明确,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入住公寓并收取费用。
在安排学生入住公寓时应既便于管理,又尊重学生意愿。
学生公寓的床上用品、日用生活品应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可由学校后勤部门或公寓产权单位组织采购,不得强制销售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购买。
学生因故中途转学、退学的,应适当清退住宿费用。
(大中专院校一个学年按10个月计算,学生在校时间未满3个月的,应按7个月清退学生费用,超过3个月未满5个月的,按5个月清退费用,超过5个月的不清退费用;中小学校一个学期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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