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9-07 12:10 .. 承担了很多自身建设和村民自治以外的事务,让村级工作“负重前行”。
有时候县乡交办到村的工作事务甚至是“舍本逐末”,还有的时候乡级任务按村户籍数“层层分摊”,这些都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定位“相去甚远”。
当下,唯有深入贯彻中办、国办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自治事项和协助事项目录来,划定村级工作事务“红线”,想要村级“服务”的,想要进目录“框架”的,必须拿出中央或部级文件来,否则“法无允许不可为”,给村级减一些工作事务,定一些工作门槛,纠一些偏差行为,多一些自治活力,多一些自治空间。
减一些机制牌子,在干事创业的动力上做加法。
以前各职能部门都喜欢到村里挂牌子,既是工作需要同时也是为了“有面子”;各部门都喜欢考核到村、责任状签订到村,既是推动工作同时也是为了“有地位”;有些工作要求村里有方案还要求明确专干,既是抓实工作也是为了“有力量”。
这挂满的牌子标语和无形的考核制度严重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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