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7-01 17: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吴阳说,近年来法律不断完善,肖像权保护规则也在变化,法律对自然人肖像权的保护,在民法典实施以前,《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的一个明显修改之处,就是删除了“以营利为目的”的构成要件。
“法律所规定的‘制作’,是指通过拍摄、雕塑等方式再现自然人的外部形象。
因此,未经肖像权人允许,擅自拍摄他人肖像的行为,涉嫌侵害他人肖像权.”
吴阳说,只要用手机拍到对方,属于法律上的制作行为,如果未得到对方允许,就属于侵权;除非存在合理使用的情形。
合规新闻拍摄不属于侵权不过,吴阳也指出,法律上也有“除外”的情况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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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长江日报人脸怎能“想换就换”?有关部门对那些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换脸”、诈骗行为,应该重拳出击、严厉打击.
我国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因此,无论个人、平台还是软件开发商,未经肖像权人同意,通过技术手段提取肖像,擅自使用或上传至换脸App供用户使用的行为,都是在侵害他人肖像权;少数不法分子通过AI换脸和拟声技术佯装熟人、好友实施诈骗,这种行为更是严重违法.
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惩处.
网络平台应该进一步承担起“把关人”的作用,保障网络内容安全.
法律法规为规范管理划定了“红线”和“底线”,相关平台要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第一责任人作用,切实提升管网治网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的审核力度,对于发布者利.. 06-08 06:20 ↓ 26
...个个都败诉了.
而各有律师团队的活动范围,几乎囊括了全国各地.
从北京到上海,从西宁到重庆,从成都到厦门,大大小小的各地法院,都接到了各有律师团的起诉文书,有些是网络开庭,有些则是现实开庭,花样百出.
有意思的是,葛优律师团索赔的金额几乎都是15.5万元,这其中包括1万的精神损失费,14万的经济损失和5千的维权成本.
但是,大多数案件开打之后,最终赔付的金额却和索赔金额相差甚远,有的是几千块,有的是上万块,最多的是3.5万,颇为搞笑.
其实,圈内除了葛优之外,还有很多过气明星都找到了这条发财之道.
明星们坐在家里不动,就有律师团找上门,他们拿到了明星们的授权书之后,就开始全网检索,随后保留证据,以“侵犯肖像权”为名,开始走法律程序.
因为《民典法》在2021年时,对其中的肖像权做了一定的修改: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于是,有些律师机构.. 03-30 11:30 ↓ 23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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