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6-29 12:20 .. 持相同理由申请复议,B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王某异议成立,裁定撤销原异议裁定。
【分歧】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执行程序中法院裁定受理主债务人破产申请后债权停止计息的效力应否及于保证人。
进一步讲,由此可以延伸出“法院受理主债务人破产申请后债权停止计息的效力应否及于担保债务”的问题。
对于该问题,存在担保债务停止计息说、不停止计息说、暂停计息说三种观点。
“停止计息说”认为,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基于担保责任的从属性,担保责任范围不应大于主债务范围。
既然主债务停止计息,担保债务亦应当停止计息,否则将与其从属性相违背。
“不停止计息说”认为,担保责任范围应为基于担保合同产生的担保债权,不应仅限于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申报的对主债务人的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仅适用于进入破产程序的主债务人,其目的在于确定破产债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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