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5-30 10:30 ..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只有存在过错才应当承担责任,本次事故中学校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争议焦点有两项:第一,原告受伤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第二,五被告是否应当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共计9951元?针对焦点一,结合双方当事人陈述和学校提供的监控视频证据可得知,事发时不少学生在操场上追逐打闹,但学校老师并未在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打闹,避免事故发生,在管理上存在疏漏,对此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针对焦点二,本案中梁林与崔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人课间在操场上奔跑,属于正常的课间活动,并无不当之处。
且无证据直接证实原告所受损伤系由被告崔明导致或加重,因此梁林与崔明本身并不存在过错。
案涉事故发生在校园,在学生法定监护人不在场情况下,学校作为管理者应临 .. UfqiNews ↓
25
本页Url
🤖 智能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