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2-28 22:20 .. 对非涉密但涉及敏感信息的公共数据,由各区县(市)政府、市级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敏、清洗后无条件开放。
在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方面,《办法》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市级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编制本地区、本机构公共数据开放目录。
目录要明确数据领域、数据摘要、数据项、数据格式、更新周期等指标。
哈市大数据中心对经目录审查机制相关部门审查后的公共数据开放目录进行汇总,形成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目录。
在公共数据开放统一平台方面,《办法》指出全市要建设公共数据开放统一平台。
各区县(市)政府、市级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通过市开放平台提供公共数据开放服务,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的公共数据开放渠道。
已经建成的公共数据开放渠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合、归并,将其纳入市开放平台。
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方面,《办法》要求数据利用主体要在市开放平台以数据下载 .. UfqiNews ↓ 1
...依法经过脱敏等技术处理,符合本细则规定相关情形的,可以列为无条件开放公共数据.
数据脱敏应当落实《浙江省公共数据安全脱敏脱密技术规范(修订版)》.
公共数据开放主体不得擅自将无条件开放类数据转为或者确定为受限开放类数据,因安全管理需要转为受限开放类数据的,应当向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备案;公共数据开放主体应当对现有受限开放类数据定期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应当及时转为无条件开放类数据.
(四)目录管理1.分类分级.
公共数据开放主体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对公共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确定开放属性、开放条件和监管措施等,并落实《数字化改革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和《浙江省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
2.目录编制.
公共数据主管部门组织公共数据开放主体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
开放目录应当包含目录名称、目录摘要、数据项、数据格式、更新频率、开放主体、开放类型、开放条件等内容,符合《—2021.. 01-06 23:10 ↓ 6
...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依托公共数据平台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开放通道,公共机构通过该通道共享、开放公共数据,并且全省公共数据实行统一的目录化管理,省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目录编制标准,组织编制省级和全省公共数据目录并统一发布.
科学收集共享公共数据公共数据收集和归集方面,《办法》规定公共机构收集数据应当遵循合法、准确、及时的原则,按照法定权限、范围、程序和标准规范收集.
可以通过共享获取数据的,公共机构不得重复收集.
公共机构根据公共数据目录,按照应用需求将公共数据统一归集到公共数据平台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
州、市、县、区公共机构根据公共数据目录,按照应用需求将公共数据统一归集到本级主题数据库.
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涉及自身的公共数据有异议或者发现公共数据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一致的,可以向收集该数据的公共机构提出校核申请.
公共数据共享方面,对于无条件共享的.. 12-17 03:30 ↓ 0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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